★民航局发布的《关于民航旅客携带“充电宝”乘机规定的公告》严禁旅客托运“充电宝”。
★随身携带时每人最多携带两个。
Q:坐飞机为什么要限制携带“充电宝”呢?
A: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,数码相机、智能手机等数码设备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,为数码设备提供备用电力的“充电宝”也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设备。但是,“充电宝”中的锂电池,在密闭、高温等环境下,极容易产生短路、甚至爆炸等情况。正因为如此,民航局正式发布了《关于民航旅客携带“充电宝”乘机规定的公告》,对旅客常用的“充电宝”运输提出了明确的规定。如严禁旅客托运“充电宝”,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者随身携带,“充电宝”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 Wh(瓦特小时),每人最多携带两个,并且在飞机上不得打开充电等。
Q:如果不小心把“充电宝”放在托运行李中,会怎样呢?
A:若旅客在行李中托运了“充电宝”,行李在经过安检机时会被安检部门扣留。如果能及时联系旅客,则由旅客授权安检部门开包取出;如果无法及时联络到旅客,导致的结果就是行李不能和旅客同机抵达。旅客到达后提取不到行李,只能在目的地站机场的行李查询处登记,当地行李查询部门再跟始发站联系,确认旅客的行李是因为安检问题被扣留后,还需要旅客填写一份授权委托书,同意始发站的工作人员将其行李开包,取出危险品,再通过后续航班托运过来。这样一折腾,即使航班频密,旅客也需要再多等三至五个小时,万一遇到每天只有一班或者几天才有一班的航线,那就耽误得更久了。而且,因为安检扣留的原因不能及时拿到行李,航空公司不提供赔偿,送行李到家的服务需要旅客自费。
为避免因行李中装有“充电宝”而延误行程,出行前检查好行李物品,不要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等禁止托运的危险品,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有一个舒心顺畅的旅程,也给大家的飞行安全提供了又一道保障。
Q:什么样的锂电池可以携带上飞机,还需要什么手续吗?
A: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《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》和《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》,旅客携带“充电宝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:
“充电宝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。
“充电宝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,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。
“充电宝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,无需航空公司批准;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,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,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“充电宝”。
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“充电宝”;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 算得出额定能量的“充电宝”。
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“充电宝”给电子设备充电。对于有启动开关的“充电宝”,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 关闭“充电宝”。
Q:作为旅客如何判断“充电宝”的额定功率呢?
A:如果已知“充电宝”的标称电压(V )和标称容量(Ah),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:Wh=V*Ah (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。)
如果“充电宝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(mAh),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(Ah)。例如: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.7V,标称容量为760 mAh ,其额定能量为:760mAh÷1000×3.7V=2.9Wh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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